法律学者杰斐逊

大多数人都知道杰斐逊作为政治家、作家、科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才能。但是,他的成就还包括他是当时最重要的法律学者之一。人们对杰斐逊的这方面了解较少,因为他的大部分法律工作都是在他的家乡维吉尼亚州完成的,但是,它的结果对全国都很重要。作为一名学生、一名法律从业者、一名第一批法庭记录员、一名法律修订者以及美国法学院之父,杰斐逊在严格的训练中走在前列。

杰斐逊在威廉和玛丽学院完成两年学业后,在19岁时开始学习法律。他已经是一位颇有造诣的学者,通晓语言、科学和经典著作。在殖民时代,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年轻人有两种选择:去伦敦的律师学院,或者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阅读法律。杰斐逊选择了后者,因为他有幸在乔治·威斯的指导下阅读。威斯被认为是维吉尼亚最杰出的律师之一可能也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

他的研究,在怀斯的领导下,是最不寻常的,因为它持续了五年。大多数律师读了一两年书。帕特里克·亨利应该只学习了六个星期。为什么年轻的杰斐逊花了这么长时间?他是个拖拉者吗?或者,他是那种从不想进入现实世界的学生吗?看看他的课程(通过1790年写给一名学生的一封信)可能会给出一个提示。它还可以作为未来律师必须参加的严格学习课程的典范。

“学生所需的一切就是进入图书馆,以及阅读书籍的顺序。我将冒昧地向你们建议,因为其他科学分支,特别是历史分支,是组建律师所必需的,所以这些必须一起进行。我将把这些书分为三部分建议你每天读第一栏到12点,第二栏到第二栏,第三栏在烛光后,把整个下午都留给锻炼和娱乐,这和阅读一样必要:我宁愿说更必要,因为健康比学习更值得。”

可口可乐的2 d。3 d。和4。沃恩研究所的,索尔克尔德的,雷蒙德的,三卷。对开本由肯尼特汇编。凯姆的公平原则弗农的报告。Peere威廉姆斯。先例进退两难。特蕾西Atheyns。Verey。 Hawkin's Pleas of The crown. Blackstone Virginia laws. Strange's2nd Dalrymple's feudal System. Hale's history of the Com. Law. Ludlow's memoirs Rents Distresses Ejectments. Executions. Evidence. Sayer's law of costs. Lambard's circonantia. Bacon. Voce Pleas & Pleadings Cumingham's law of Bills. Molley de jure martimo. Locke on government. Montesquieu's Spirit of law. Smith's wealth of Nations. Beccaria. Kaim's moral essays. Vattel's law of nations. Gilbert on Devises Uses Tenures3d Mallet's North anti- quit'. History of England Burnets' history Ld. Orrery's history. Burke's George III. Robertson's hist. of Scotl'd. Robertson's hist. of America. Other American histories. Voltaire's historical work

似乎这个政权还不够,杰斐逊接着说:

“应该有任何小间隔一天不占领填补他们通过阅读Lowthe语法,布莱尔对修辞的讲座,梅森诗意和平淡的数字,博林布鲁克的作品为了阶梯,这是慷慨激昂的&优雅,风格也的英语诗人为了……我要你事先下定决心,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而不是满足于一知半解。只有知识的优势才能使你超越竞争对手,并确保你的成功。因此,我认为,在你考虑开始练习之前,你必须先花两三年的时间来学习阅读……”(1790年6月11日致纽约约翰·加兰·杰斐逊的信)

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杰斐逊在五点钟起床,并按照上述时间表进行。他把他在平庸的书中读到的所有东西都抽象出来,努力达到一种风格,他宣称这种风格是“所有天赋中最有价值的,那就是在一个人愿意做的事情上从不使用两个词。”

这种抽象的习惯是杰斐逊一生都在延续的特点。法律书籍在殖民地很少,甚至弗吉尼亚议会通过的法律也没有出版。法院的判决结果和判例也没有公布。杰弗逊对法律卷、立法和判例法的摘要可以说是为第一任法院书记官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24岁时,杰斐逊获得了律师资格。他在维吉尼亚州法院实习,并在县法院巡回演出。他的成功是立竿见影的,因为他一向准备充分,是殖民地受过最好教育的律师之一。据说他的法庭气氛是冷静和冷静的。麦迪逊表示,他依靠事实和逻辑“说”得“流利而好”。与他同时代的律师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截然相反,亨利充满激情。但正如约翰·w·戴维斯所说:……"那些希望娱乐的人会选亨利,但那些想打赢官司的人会选杰斐逊。"

一定有很多客户选择了杰斐逊。他的平均年收入是3000美元。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额,由于费用(由法律规定)是以实物支付而非交易,因此更加有利可图。不过,报告杰斐逊的收入有一个警告。在弗吉尼亚州,有一种习俗,客户在赔偿律师的费用时总是拖拖拉拉。3000美元是账面上的数字,而不是实际支付的数字。问题非常严重,1773年,杰斐逊和其他五名律师一起发布了以下广告:

法律所允许的费用,如果定期支付,将不足以补偿我们不断的劳动,补偿我们的费用和因忽视我们的私人事务而造成的损失;然而,即使我们承认这些报酬是适度的,我们的客户的不值得的部分,....,仍扣留了很大一部分我方不会就向我方陈述的任何案件提出意见,而只会就全部费用的支付提出意见,我方也不会就任何诉讼或动议提出起诉或辩护,除非税收和费用的一半已事先预付,除非我方选择免费行事的案件除外;....

杰斐逊在1774年结束了他的律师生涯,当时弗吉尼亚的法院在独立战争开始时被国王关闭。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通过了法律。1776年,他开始了他最具创造性的法律政治家生涯。他和他的导师乔治·威斯,埃德蒙·彭德尔顿,着手彻底重写弗吉尼亚的法典。杰斐逊完成了委员会的大部分工作,希望将他的人权哲学运用到他自己州的法律制度中。他修改宪法的根本目的是摧毁各种人为的特权,促进社会流动,并为建立基于天赋的贵族制度铺平道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起草了126项法案,这些法案废除了长子继承权和继承权,规定了犯罪和惩罚的比例,给予宗教自由,制定了免费的公立学校制度,并按财产比例征税。这一修订成为了其他州在革命后重写他们自己的法典的典范。杰斐逊最引以为傲的是宗教自由法案,这也是他列在墓碑上的三项成就之一。

1779年,当杰斐逊当选弗吉尼亚州州长时,他又获得了一次有利于自己职业的机会。作为该州的行政长官,他也是威廉和玛丽学院的访客。尽管他在革命期间忙于指导维吉尼亚州的战争,但他还是抽出时间帮助改革学院的课程设置,并建立了一个法律教授职位。这使他的母校成为美国第一所法学院。他让他的老朋友乔治·怀斯任命了他的教授。

1779年后,杰斐逊将注意力转向其他事务。但是,在从1762年到1779年的短短时间内,他将作为一名学生、实践者、法庭记者、法律修订者和美国法学院之父开创先例,这将对他的州和国家产生持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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