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问题
例子问题1:注册会计师规例(注册)
根据联邦破产法第7章,债权人提出非自愿破产申请必须满足下列哪项要求?
债务人未在到期时支付其真正的借方。
债权人不得超过12人。
债务人必须欠一个债权人5000美元以上。
至少有一个完全有担保的债权人必须加入请愿书。
债务人未在到期时支付其真正的借方。
非自愿破产申请的主要要求是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已经拖欠债务。非自愿申请只能由个人或合计欠下至少16,750美元无担保、无争议债务的债权人提出。如果债权人少于12人,无担保债务的总门槛为16,750美元;如果人数超过12人,则至少有3名总共被欠16750美元的人必须加入请愿。
例子问题3:注册会计师规例(注册)
根据《联邦破产法》第11章进行的重组要求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重组计划的备案。
法院对重整计划之确认。
每一类索赔人接受重组计划的机会。
债务人的清算。
债务人的清算。
根据第11章,重组的主要特点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建立一个最能满足各方利益的计划。清算不会发生,债务人保持对债务人资产的控制。
问题4:注册会计师规例(注册)
关于联邦破产法第11章的重组条款,下列哪一项陈述是正确的?
破产案件的开始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非自愿的。
如果破产申请是自愿提出的,债务人必须是无偿付能力的。
债权人可以在申请日后的任何时间提出重整计划。
受托人必须始终指定。
破产案件的开始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非自愿的。
根据第11章,债务人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债权人也可以非自愿提出申请。根据自愿申请,债务人不必资不抵债,但个人必须通过收入测试以确定资格。第11章通常不涉及受托人,债务人在提交申请后的前120天内拥有提交计划的专有权。
例子问题1:商业法破产法
根据联邦破产法第7章的规定自愿申请破产并获得破产解除的债务人:
在第7章提出破产申请的日期已过五年后,可否根据第7章再次获得自愿解除破产
被禁止在两年内拥有或经营类似的业务
是否可以免除所有债务
如在提出呈请后一百八十日内收到遗产,必须将任何款项交回债权人作分配
如在提出呈请后一百八十日内收到遗产,必须将任何款项交回债权人作分配
在提出呈请后一百八十日内收到的遗产,必须交回分配给债权人。
例子问题1:企业和个人破产救济
在清算程序中,下列资产中哪些将包含在债务人的破产遗产中?
在申请提交后90天内收到了人寿保险单的收益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在提交申请后365天内收到
一笔遗产是在提交申请270天后收到的
债务人在提出申请后所赚取的工资
在申请提交后90天内收到了人寿保险单的收益
在提出申请后180天内收到的人寿保险、遗产或离婚抚恤金的收益都包括在遗产中。
例子问题2:企业和个人破产救济
斯蒂芬工业公司有几个客户申请了第七章破产。他们是一项没有及时提交的1300美元的无担保索赔,以及一项由不动产担保的抵押贷款的75,000美元本金和应计利息的索赔。斯蒂芬会从这些索赔中获得多少美元?
75000美元
0美元
76300美元
1300美元
75000美元
Stephen可能只会收到75000美元的索赔,因为这项索赔是有担保的,而无担保的索赔没有及时提交。只有剩下的钱才会被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