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自刘易斯·卡罗尔的数理逻辑(1896)
“分类”,或“分类”,是一种心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想象我们把某些事物放在一个群体里。这样的组称为“类”。这个过程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执行:
我们可以想象我们已经把所有的事物组合在一起了。这样形成的类,即“物”类,就包含了整个宇宙。
(二)我们可以想到“物”这一类别,并且可以想象我们已经从这一类别中挑选出了所有具有某种附属物而不为整个类别所拥有的事物。这个附属人员据说是这样组成的班所特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这样形成的类而言,"物"类就叫做"属"。这样形成的类就叫做"物"类的"种",它的特殊附属物就叫做"差别"。
由于这个过程完全是精神上的,所以我们可以进行这个过程,不管是否存在着占有那个附属物的存在物。如果有,我们就说这个类是“真实的”;如果没有,就说它是“虚幻的”或“想象的”。
例如,我们可以想象,我们已经从“物”类中选出了所有具有“物质的、人造的、包括房屋和街道”这一附加词的事物;这样我们就可以形成真正的“城镇”。在这里,我们可以把“物”看成属,把“城”看成种,把“由房屋和街道组成的人造物质”看成分。再一次,我们可以想象我们已经挑选出了所有的物品,这些物品的附着物“有一吨重,一个婴儿就能轻易举起”;因此我们可以形成“想象类”:重达一吨,婴儿很容易就能举起的东西。]
(三)我们可以想到某一类,而不是“物”一类。我们可以想象,我们已经从它中挑出了它的所有成员,而这些成员具有某种附属物,而不是整个阶级所没有的。这个副业据说是这样组成的小班所特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想到的一类,就从它中选出来的小类而言,就叫做“属”。小类就叫做大类的“种”,它的特殊附属物就叫做“异类”。
例如,我们可以想到“城镇”这个职业,想象我们已经从这个职业中挑选出了所有具有“燃着煤气”属性的城镇;这样我们就可以形成真正的“煤气灯镇”。这里可以把“城镇”看成属,把“煤气点亮的城镇”看成种,把“煤气点亮的城镇”看成异。如果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将“点燃气体”改成“铺满黄金”,我们就会得到假想职业“铺满黄金的城镇”。]
只包含一个成员的类称为“个体”。
例如,类“有四百万居民的城镇”,这个类只包含一个成员,即。“伦敦。”)
因此,任何单一的事物,只要我们能够命名,以便与所有其他的事物相区别,就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单一的类。
[因此,“伦敦”可被视为从“城镇”阶级中挑选出来的“一人阶层”,而“城镇”阶级的区别是“有四百万居民”。]
一个类,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有时被认为是一个单一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它可以拥有附属机构,而附属机构的任何独立成员都没有。
[因此,“第十团的士兵”这一类别,当它被当作一个单一的事物时,就具有“方正的”属性,而这属性是它的任何单独的成员所不具有的。]
这篇文章最好用a(n)来描述。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