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改编自美国奴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一生作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1845年)。
被选中去大宅农场的奴隶们,每个月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奴隶同伴们发放津贴,他们特别热情。在路上,他们会让周围茂密的老树林回荡着他们狂野的歌声,同时透露出最高的快乐和最深的悲伤。[…]
当我还是个奴隶的时候,我并不能理解那些粗鲁而明显语无伦次的歌曲的深层含义。我自己也在圈子里;以致我所看见所听见的,不如外人所看见所听见的。他们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当时我完全无法理解;这些声音响亮、悠长、深沉;他们呼吸着因极度痛苦而沸腾的灵魂的祈祷和抱怨。每一个声音都是反对奴隶制的见证,都是在祈求上帝把他们从枷锁中解救出来。听到那些狂野的音符总是使我精神沮丧,使我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悲伤。我经常发现自己在听他们的时候会流泪。即使是现在,只要一想起那些歌曲,我就会感到痛苦; and while I am writing these lines,感情的表达已经沾到我脸颊上了。从这些歌曲中,我第一次对奴隶制的非人性特征产生了模糊的认识。我永远摆脱不了这种想法。这些歌曲一直伴随着我,加深了我对奴隶制的仇恨,加深了我对被囚禁的兄弟们的同情。如果有人想对奴隶制的灵魂毁灭印象深刻,让他去劳埃德上校的种植园,在休息日,把自己安置在深深的松林里,让他在那里沉默地分析那些将穿过他灵魂的房间的声音,如果他没有这样的印象,那只是因为“他固执的内心没有血肉”。
自从我来到北方,我经常感到非常惊讶,发现有人可以在奴隶中谈论唱歌,作为他们满足和幸福的证据。难以想象还有比这更大的错误了。奴隶在最不高兴的时候最喜欢唱歌。奴隶的歌声代表他心中的忧伤;他因此而得到解脱,就像一颗痛苦的心因眼泪而得到解脱一样。至少,这是我的经验。我常常唱歌来淹没我的悲伤,却很少表达我的快乐。在奴隶的口中,欢呼和歌唱对我来说都是不常见的。一个被遗弃在荒岛上的人的歌声,可以像一个奴隶的歌声一样,被恰当地视为满足和幸福的证据;两者的歌声都是由同样的情感所激发的。
文章中粗体的术语就是一个例子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