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祖先的精神——美国殖民地的酒精

汤姆·朱伊特著
“啤酒是上帝爱我们、希望看到我们快乐的活生生的证据。”——本杰明·富兰克林 “酒是生活的必需品。”——托马斯·杰斐逊 “我的生活方式很朴素……一杯酒,一点羊肉。”——乔治·华盛顿

我们祖先的精神

酒精在美国殖民地的作用

三位开国元勋的上述陈述反映了18世纪以及我国早期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里对酒精的普遍态度。酒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的使用是我们传统的一部分。在殖民时期,美国人喝的酒可能比其他任何时代都多。无论地理或经济差异如何,烈酒都是殖民地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报道,美国人平均每天喝8盎司的酒。不管怎样。美国人早餐喝啤酒和苹果酒;晚餐配朗姆酒和葡萄酒;红葡萄酒,拉塔菲亚酒,奶油,潘趣酒和其他混合酒。(罗宾逊,2001)

“革命战争时期的人喝得非常多。这里有一份关于绅士平均消费的报告:“午餐给苹果酒和潘趣酒;晚饭前喝朗姆酒和白兰地;晚餐时喝潘趣酒、马德拉酒、波尔图酒和雪利酒;女士们喜欢潘趣酒和利口酒;还有酒,烈酒和潘趣酒,一直喝到睡觉,都装在大得能容下一只鹅游泳的潘趣酒碗里。’”(引自华盛顿和基特曼,1970年)

这种酗酒有很多原因。我们的英国传统宣称水对人的健康有害。考虑到当时的卫生标准,这可能是真的。尤其是啤酒,被认为是水的健康替代品。啤酒被认为是一种显示社会地位的食物(只有最贫困的人才喝到水),并允许人们投入一整天的工作。富兰克林在伦敦一家印刷厂工作时,由于他对水的喜爱,被他的印刷同行称为“水美国人”

“啤酒的大酒鬼……我在报社的伙伴们每天在早餐前喝一品脱面包和奶酪,在早餐和晚餐之间喝一品脱,下午六点左右喝一品脱,干完一天的工作再喝一杯。”(引自Barr, 1999)

那个时期的美国人认为,在炎热的天气里喝温酒比喝冷水更健康。人们在公共水井旁张贴告示,警告人们夏天喝冷水的危险。其基本原理是,当一个人出汗时,热量从身体内部传导出去。因此,胃需要温暖,这可以由酒精提供。(巴尔,1999)

对水的偏见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最近从意大利来的移民菲利普·马塞(Phillip Massei)在一次大型晚宴上要了一杯水,引起了轰动。我发觉仆人们有些混乱,水也没有送来。主人坐在我旁边,在我耳边低语,笑着问我能不能喝点别的,因为我突然要一杯酒,这让全家人都很不安,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引自Barr, 1999)

啤酒通常代替水成为日常饮料。在殖民时期的美国,一大清早来杯啤酒是很典型的,即使是小孩子也不例外。如前所述,这一传统来自英国。清教徒在五月花号上装载的啤酒比水多。而且,有证据表明,他们是在普利茅斯而不是弗吉尼亚被推迟的,因为船上的船员希望确保他们有足够的啤酒在返航时饮用。(罗伊斯,1981)

啤酒的原料在新英格兰生长不好。作为替代品,清教徒将就着喝烈性苹果酒。该地区的许多苹果园都是为了生产苹果而种植的。男人通常在早餐时喝一杯或更多。

啤酒和苹果酒在边疆上不容易买到。阿勒格尼山脉以西的定居者将他们的玉米制成威士忌作为替代品,并使他们的作物易于运输。边疆上的生活很艰苦。拓荒者们称他们的威士忌为“上帝的好造物”,它给了他们力量,可以减轻在荒野中建立家园的残酷体力劳动带来的痛苦。(鲍威尔,1999)

“…毫无疑问,在美洲新定居的地区,烈酒喝得太多了,但这是有一个很好的理由的。清理土地的劳动是崎岖而艰苦的,夏天的汗水有时如此之大,以至于喝凉水都是危险的……(引自巴尔,1999年)

在边境建立的第一批企业通常是位于小径和道路两旁的简单酒馆,以满足旅行者的需求。当时的传统规定在旅途的每一站都要喝一杯。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两个旅行者乘长途汽车进行了70英里的长途旅行,他们在8站的每一站都喝了一夸脱的酒。

在殖民时期,酒馆老板比神职人员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酒馆是市民生活的中心。正因为如此,他们经常被要求设在教堂或聚会所附近。宗教仪式和法庭审判通常在酒馆举行。法官们在法庭上中断工作去喝酒,神职人员在每次出诊时都必须喝酒,而且经常被看到摇摇晃晃地回家。(鲍威尔,1999)

所有这些喝酒的过程中,并不是没有人评论的。约翰·亚当斯说:“如果古人喝朗姆酒和苹果酒就像我们的人喝朗姆酒和苹果酒一样,难怪我们听说有那么多人被魔鬼附身。”(引自《美国酒精史》)但是,在开国元勋中,亚当斯几乎是孤独的。华盛顿、富兰克林和杰斐逊都喜欢自己酿造或蒸馏酒精饮料。

杰斐逊是有史以来担任国家公职的最博学的葡萄酒鉴赏家之一。他还是华盛顿、麦迪逊和门罗的葡萄酒顾问。他觉得酒是“……对我的健康是必不可少的。”他进一步提倡酒的优点:“酒便宜的地方,没有一个民族会喝醉;也没有清醒的,在那里,酒的味道代替了烈性酒作为普通的饮料。”(引自《弗吉尼亚酒庄内幕指南》)

杰斐逊相信酒能促进谈话。在蒙蒂塞洛,一定有很多人在谈论这件事,因为有记录显示,他和他的客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喝掉了1203瓶葡萄酒。(Garr, 1997)然而,杰斐逊认为自己是一个中庸的人。

“…你不能断定我是个酒鬼。我的标准是完全清醒,晚餐时喝3到4杯,其他时间一滴也不喝。不过那三四杯我还是很喜欢的。”(引自Garr, 1997)

杰斐逊对葡萄酒的兴趣远不止于饮用。他还从事葡萄栽培。他在蒙蒂塞洛种植葡萄园,并鼓励其他人采取这种做法。杰斐逊的尝试没有成功,因为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被发现的根瘤蚜攻击了他的葡萄。

如果我们相信他那个时代的轶事,我们对华盛顿的冷静印象是不正确的。据说他可以带着四瓶酒整夜跳舞。从1775年9月到1776年3月,他在独立战争期间的酒精个人开支账户总计超过6000美元。(Washington & Kitman, 1970)他是一个虔诚的啤酒爱好者;尤其是弗农山庄总是有充足的黑衣搬运工。典型的华盛顿晚宴“包括几种葡萄酒、啤酒和苹果酒”。(《弗农山画报手册》,1974年)

在这个时代,人们喝得酩酊大醉,往往会同意亚当斯的说法,并想知道我们是如何打了一场战争,赢得了独立,建立了一个政府。也许激励我们祖先的1976年的精神确实是精神。


参考文献

巴尔,安德鲁。《饮酒:美国社会史》,卡罗尔&格拉夫出版社,1999。

Garr,罗宾。"杰斐逊与葡萄酒"1997, www.winelovers page.com/wines/tjeff。

“美国酒的历史”(苹果酒)。www.2020 site.org/drinks/cider。

《弗农山插图手册》,1974年,弗农山妇女协会。

鲍威尔,斯蒂芬。恶魔之饮:1999年,www.bluemoon.net/~spowell/cart。

罗宾逊,马修。:如何像我们的开国元勋一样举杯”,2001,克莱蒙特研究所出版社,www.claremont.org/publications/Robinson 010118.cfm。

《酒精问题:综合调查》,1981年,纽约自由出版社。

《托马斯·杰斐逊:美食和葡萄酒鉴赏家》,《弗吉尼亚酒庄内幕指南》。www.blueridge sb-wineries。

华盛顿,乔治和基特曼,马文,1970,乔治华盛顿的费用帐户,1970,西蒙和舒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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